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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骑手谎称车祸骗保
□ 本报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保险诈骗案件,此案系古塔区法院审结的首例新业态保险诈骗案件。被告人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对其中3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金某在担任某外卖平台配送组长期间,分别伙同小组内赵某甲等4名骑手,在送餐时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指使杜某某利用其经营修车厂的便利虚开修车发票等材料,最终通过平台骑手专属App线上申请保险理赔,7次骗取保险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情节、性质及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如上判决。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结果。
近年来,以就业门槛低、工作时间自由为主要特征,依托互联网平台蓬勃兴起的新就业形态吸引了大量灵活就业群体。外卖行业作为新业态代表领域,灵活用工模式下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依然存在诸多痛点堵点问题。平台雇主为降低骑手受雇期间投递订单时发生意外事故等不可预知风险,投保雇主责任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已成为大势所趋。这种骑手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形式,具有投保方式简单、操作灵活、理赔快速等特点,但因理赔是线上操作,也难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于是,将伪装的事故现场、虚构的事故经过、虚开的费用发票等“嵌”入其中,利用网络平台风险防控漏洞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诈骗产业链便应运而生。
锦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部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主任高原提示,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越来越被公众认可,但同时也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要警惕不法分子打着帮助消费者“省钱”“维权”的旗号,从事诈骗活动。消费者要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购买保险,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不被“高收益”误导。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业务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旦出现纠纷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宣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捏造事实等不法行为。
古塔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潘莉莉表示,古塔区法院对此案的依法审理与宣判,旨在通过打击“身边人”违法犯罪行为,讲好古塔普法故事,不断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防范犯罪的能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断释放共筑诚信社会的司法红利。同时,古塔区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活动与秩序的关系,围绕新业态、新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治安管理,进一步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形成共同维护新领域安全稳定、促进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的有益循环。(韩宇)
(法治日报)